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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精选作文

2020-08-07 11:41:11
|琳瑜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出版的第一部小说,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欢迎大家参阅。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偷情、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2

一对老夫妻,一个平静的送另一个人去了,常有一方为了自己不孤独而宁愿让伴侣吃苦也不帮对方完成心愿,何况是死,而文中的老妇人知道爱人的夙愿,尊重伴侣的选择,不仅是因为互相知道自己的心,更是因为两人心有灵犀,无需多言,你要走,我便送你。有的爱人在争吵中一味强调自己的诉求,却从来不去想想对方心里想要的是什么,对方做这个决定是因为什么,更别说像这样静默伟大的支持了。

一路读之,各种线索开始浮出水面。细细品味,才发现这篇小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是真的网罗了几乎所有我们可能经历的爱情模式和阶段:初恋的契机、暗恋的纠结、热恋的疯狂、失恋的消沉绝望、、单恋的无止境等待、焦急的担惊受怕的 牵挂、对爱情的怀疑、传说中的殉情、丧偶寡妇的风流、放荡任纵的偷情、白头夫妻的细水长流、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的露水姻缘、只要勇敢,只要期待也会绽放的黄昏恋,还有老少恋。。。。。。。。很多读者读完可能会觉得这部著作下流,其实作者只是带领我们进入了一座爱情博物馆,爱情震撼了我们的世界观,这是一篇无关世俗伦理道德的爱情大集合,是对爱情的形式及其各种可能性的不羁探索。阅读欣赏它时不要戴上有色眼镜,只要放开我们的心灵,不要把爱钉上神坛,我们需要爱,需要各种爱,有时候爱是两颗灵魂的真心交融,有时候爱是两颗流星的刹那光芒。只去纵情的想一想这世上有多少种爱可以将两颗或纯真或迷茫或寂寞的灵魂拢于一方,我们人类的一生会因际遇的不同而产生多么大的差别。一个人的短暂一生虽不能走遍这带刺玫瑰铺就的长路,但可以全览于纸上亦为佳事。获悉作者于58岁上写的这篇小说,不得不佩服他揣摩恋中人物的心理之精巧,描摹爱中眷侣的纵情之明睿,观察爱情百态的奇异之用心。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因《百年孤独》而获诺贝尔奖,但他自称这部小说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

菲尔米娜与阿尔萨

—————— 一场未完待续的爱情,穿越半个世纪,错过了青春,赶上了夕阳,爱情得到圆满,不是年轻的幻梦,而是精神上的相依相靠。以霍乱之名,将这爱的巨轮驶向永远。

菲尔米娜在青春之花在刚刚开放时就遇到了痴情等待的蝴蝶——阿里萨,当时阿里萨18岁,他在一个偶然的场合见到菲尔米娜,对她就一见钟情,爱的发疯,日思夜想,“谁也想不到这偶然的一瞥,造成了一场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刚开始的爱慕到了后来发酵成非她不可。我们总是容易将爱恋的对象在心中完美化,费洛蒙的气息使我们自动为爱人添光加彩,有着诗人的灵魂的阿尔萨更是如此。新写的信没完没了的到了菲尔米娜手上,狂热的令人既沉迷又恐惧。同时也是由于姑妈对于爱情的遗憾他们的秘密交往才有了可能——怀着对爱情的向往,我们不愿意看到别人为爱而受折磨。而菲尔米娜呢,一开始只是对阿尔萨感到好奇,每天看到这个哨兵为了年轻的自己站岗是一种消遣,甚至还有一种虚荣心在内也不一定,后来又被阿尔萨诗人般狂热的爱、感动,变成了爱情,有同情心也说不定,因为这个瘦弱的爱慕者他(阿里萨)的弃儿般的眼睛,牧师般的装束,他的神秘的行动,都引起她难以遏止的好奇心。。。。。。。。。。”虽然或许连她自己都未意识到其实她一直在怀疑这是否就是爱情。我们每个人总是会问,到底什么是爱情? 爱情的症状有哪些。事实上谁也说不清,我相信即使最睿智的哲学家也回答不好这个问题。这就是爱情,我们无法说清它是什么,所以很多时候爱情的幼苗会被怀疑扼杀。菲尔米娜的父母不是相爱的恋人,这是菲尔米娜最终放弃这段爱情的潜在诱因。恰恰相反,阿尔萨是因爱而生,他母亲爱着他的父亲,他的母亲享受爱情带来的结果,不论是好是坏。当阿尔萨因相思病而备受折磨时,她说“为爱而受折磨是好事,我们应该趁年轻去尽力体会这种痛苦”,母亲在儿子身边由着儿子在爱的海洋里沉浮,尽情品尝爱的苦涩与甜蜜,儿子遇到打击是只是给予他细微的关爱和鼓励。从这一点看,阿尔萨虽是个私生子,但他也算幸福的了。

两人的关系稳步发展,但谁也没有发现这种关系的危险所在,他们的爱情对彼此来说都像是美好的幻梦,互通书信两年多,但是当面交谈的次数屈指可数。各自把对于爱情的憧憬寄托在对方身上,最后到了谈婚论嫁的份上,两人却交谈都几乎没有。菲尔米娜一直很害怕,她还小,不敢告诉自己的父亲,在她的父亲意外的知道后,她奋起抗争了一次,最后成为一次疯狂的远行,压根儿不管危险的霍乱在肆虐。她仿佛无疑是要为了这场爱情斗争到底了,尽管连她自己也不清楚这份勇气到底是为了爱情还是为了仅仅要反抗自己的父亲。

但是人是最善变动物,有时候我们会被自己的心欺骗,爱情的最大敌人不是别的,而是我们自己的心。在另一个地方,她有了全新的生活,表姐们把她带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她的生活突然变的无比宽阔明朗,生命有了无限可能,起初她还牵挂着阿尔萨,但后来她已经学会了放下,对她的感情已无当初那样强烈,一年过后,当她从外地回来,对阿尔萨的感觉以有所改变。然后仅仅是见了一面,仅仅是看到他那冷漠的脸,她过去那几年的火热的爱突然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她毫不留恋,坚定地了断了这场诡异的恋爱,丝毫不顾留在原地的阿尔萨那破碎悲伤的心。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爱一个人同样也不需要理由,“爱情不过是个幻觉”菲尔米娜总这样说。 菲尔米娜就这样与初恋告别了,如此轻易的告别,她为了这场爱情曾经被退学,曾经无惧死亡,曾经和父亲闹翻,曾经日夜牵挂憔悴,现在竟如此轻易的就告别了。轰轰烈烈终归难免尘埃落定,人走茶凉。我不由得想,爱情难道真的只是一种幻觉,被一种青春荷尔蒙驱使着发热发狂?爱情真的可以春梦了无痕?总之,菲尔米娜走了,放下了这段本以为会天荒地老的感情,却走进了他父亲安排的的婚事,恐惧是她避开这场爱情的一大因素,从没人说爱是一件容易的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他说,爱是这世上最难的事。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旋涡里达五十年之久。但这不是这场爱情的结束,而是对爱情的升华。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对于阿尔萨来说,那只是漫长一生等待的开始,也可以说是一种朝圣的开始,向爱情朝圣。他看着她结婚、怀孕、生子、儿女成群,却都是和另一个男人完成的,她的微笑,她的哭泣,她的恼怒,她的娇嗔,全部为另一个男人绽放,与己毫无干系。最奢侈的事,就是借着镇上公众活动带起拥挤人群的掩饰,远远地、肆无忌惮地欣赏她娇美的容颜;因为她短暂的失去消息而担惊受怕;因为她的倩影曾印在一面镜子上而买了这镜子在家;因为在剧院坐在她的座位后排而获得无上喜悦,感谢上帝;无数次驾着马车从她家门前经过,却因为马车恰好在她家门前坏掉而惊慌失措,狼狈逃开。为了她,他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使自己能成为她的依靠;为了她,他路过一路风景,却从未停留。而她早就走出了这段关系,过去的狂热像个荒谬的梦,一切随风而逝,只是在婚姻生活中偶尔想到这场绮梦,幻想着如果。。。。。,然而终究还是用一句“唉,可怜的人啊!”挥别朦胧的过去。女人的心,谁说的清,人说女人善于同情,心地善良,但菲尔米娜是如此冷酷,她毫不迟疑,像个女皇,就此判定了阿尔萨长达半个世纪的守望。他曾经为了这场爱情每日在树下苦等,他曾经为了这场爱情疯癫发痴,他吃着玫瑰花读菲尔米娜的每一封信,即使这只是对方极普通的日常;他曾经他曾经勇敢的在爱人那凶悍的父亲面前表达了自己对他女儿的忠诚的不容轻蔑的爱意,面对着枪的威胁,他像个勇士,“向我开枪吧,”他说,“没有比为爱情而死更光荣的了!”他曾经因为爱情而无视战争,被拘留,戴上镣铐,却因为是为了爱情而觉得光荣,甚至嫌拘留时间太短。我们可以说阿尔萨得了爱情崇拜症,但我们不能说他忘记了这场爱情,因为他确实在这场爱情长跑中受尽了折磨。

或许爱情就像霍乱病一样,来了,来的如此迅捷,他破坏力如此巨大,烧的人头脑发热,头昏脑涨,神魂颠倒,痴痴傻傻,突然却又迅速消失;听说爱情像是一场发烧,烧退了各奔东西,烧傻了就步入婚姻的围墙,菲尔米娜醒了,阿尔萨却只因一眼,魂断终生。一次相遇,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从此他患上了一种和霍乱病的症状完全一样的相思病。为了这病,他曾经身处妓院而静读诗书,而不思淫欲。为了这病,他曾忘记一切 ,现在为了这病,他要独自品尝苦果。只是别人都说用整个青春与你该别,但他说用整个青春去等你;不是在痛苦中直呼太委屈,而是坚持下去无关名与利。他是最懂得“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人,他没有玷污爱情,只是珍藏了这份感情。

半个世纪后他的情敌终于去世了,首先他感到难过,因为乌尔比诺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他们共同爱着一个女人,他死的时候白发苍苍,生命的流逝也是一种痛苦,但他对菲尔米娜的爱却时不时噬咬着他的心,有时他感觉自己已经可以摆脱他了,但最后还是砰然坍塌,他的心只能住进那个最初的女人。在半个世纪的漫长光阴里,阿里萨在数不清的女性肉体上寻找和迷失,尽管他在内心说“心房比旅店里的房间更多”,但那些心房的墙壁可以轻易酥塌,于是那阔大的心房里装着的又只是“戴王冠的仙女”费尔米纳了。他固执地以为他最终能与她结合。可是,对阿里萨来说,那难以实现的爱情又并非牢笼,他的意志在爱情的苦海中自由戏耍,甚至没有顾及到可能沉没的危险。可敬的上帝制造了他的本能,却对他这种悬于本能之上的“爱情”无可奈何,甚至会感到受了威胁。他迫不及待的表达了这压抑了半个世纪的满腔爱火,没有注意场合,说实在的,在那种场合说那样的话菲尔米娜不生气才怪,读的时候觉得这老头怎么这么沉不住气?难道他认为二人爱情之间的障碍只有乌尔比诺么?可以预料的,他惹怒了菲尔米娜,后来他改变了追求方式,不同于年轻时的充斥着火热诗句的梦幻情书,也不同于年轻时的纸上谈兵,这一次,阿尔萨脚踏实地,以心换心,每日找菲尔米娜交流谈心,一起消遣最后的时光。最终,菲尔米娜终于被他从自己的神殿里接了出来,二人才得以在世俗中得到幸福。可见梦幻的爱情最后一定要结合现实,从自己的内心出发,而不是只顾自己的感情喷发。是以我认为作者安排他们50多年后再续前缘是出人意料的,但又是必须的,这段爱情的成熟需要再次思考,这杯爱情的美酒需要时光与风霜的酝酿。

费尔米纳与乌尔比诺之间又是另一类的爱情,它如溪水般平静、迟缓却偶有跌宕。相对费尔米纳与阿里萨跌宕的爱情,或许我们可以在其中找到更多的世俗的东西。但作家并没有对它加以否定,最后二人都是心中充满了对彼此深深的爱;恰恰相反,老马尔克斯甚至把“幸福”这样的字眼用到了上面。在“爱情”与“婚姻”的叠合、交错中,作家认为“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两人最初结合时菲尔米娜并未爱上医生,但在后来一辈子的相濡以沫中,医生的聪明以及坚持原则是他们走到最后的基石。

显然,阿里萨、乌尔比诺所代表的是两种有很大差距的爱情;前者是激情的也毋宁说是带有幻想性质的,作为天性谨慎的女人来说,菲尔米娜的决定似乎情有可原;后者是理智的也毋宁说是带有世俗性质的。两者之间,并未见作家有多少明显的偏爱哪一种。其实,这两种爱情恰恰是作家两个精神层面的体现——老马尔克斯既充满激情与活力,又有一颗世俗的平常心。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琐屑与高尚、变幻与永恒、平淡与传奇、理智与激情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使人难以给“爱情”以明确定义以及种类之划分,这是爱情的魅力,恰也是小说的伟大之处,作者没有轻蔑任何一种爱情,只是对各种爱情的形式和契机作了描述。

小说对老年人心理的关注与开掘显然与作家本人的年龄有关。小说一开头就写了一个人在六十岁自杀,只为了防止自己变得更老,当作家那回忆的幽灵天使一般在过往的时空里飞翔时,我们便倾听到一声沧桑悠远的叹息。叹息声吸纳了人物的私语声,还隐藏了作家探求生命价值的欲望。同时,小说又涌动着滔滔激情。这是作家五十多岁时的作品,我们不得不对老马尔克斯感到敬佩。

这样,一方面,我们听见了深沉的叹息;另一方面我们又看见了一位老人满脸热烈的笑,那种热爱生命、回归青春的笑。这一点在小说最后一章体现得最为鲜明。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走到了一起。看起来两人仍不太可能结合,但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当“新忠诚号”在热带河流上昂然而行时,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我们在不期然中听到作家的宣告:爱情的最高境界正在于其形而上的永恒品格。舍此,人类所谓的“高尚”、“伟大”必将大打折扣。我们被这个“永恒”所眩惑,恰如被小说结尾阿里萨说出的那句话所震动一样:船长迷惑地问他来来回回航行要到几时才停,他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来回答船长,这个答案便是——“永生永世!”。

同时我认为把这本书仅仅看作写了一部写爱情的书本就低估了大师 ,字里行间你没看到岁月如流的生命?你没看到人性的复杂?没看到人类永远躁动不止的灵魂?所以,《霍乱时期的爱情》 不是一本童话,不是一个只有白雪公主和王子一见钟情然后过上所谓幸福生活的童话!它包含的爱情是丰富的、多样的、复杂的哲理意味的,每一种爱情都是对人生姿态的概括,对人性极限的探索,爱情,说到底是人类灵魂的一种表现方式。

如果你领会了这部著作的精髓,那么或许可以抓住作家天纵才气的一角,但如果你没有或是有所误解,也不要着急,只把他放下一段时间,过后再读,或许别有一番滋味。我也只是稍作探索,毕竟年轻。到了作家的58岁再来读一读,或许我们的人生就会大不同了。

爱情崇拜症

不是用整个青春与你告别,而是用整个青春等你。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3

爱情是什么?或许我们无法给它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我们可以想象爱情的样子,比如风花雪月的浪漫、柴米油盐的平淡、举案齐眉的和谐、一见钟情的热情。除了我所记忆中林徽因说“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外,我理解的爱情,它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独占。一个人的爱情不能同时分享给两个人,也不能占有和享受两个人的爱情。我在现实中也遇到不少的爱情,有爱的撕心裂肺死去活来的,也有因为路途遥远而肝肠寸断的。爱情是美好的情感,如同友谊、亲情。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就是这三种吧。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虽然冠以霍乱时期,但它主要讲述的是爱情,而霍乱只是一个定语,爱情在这一时期显得更加珍贵和美好。

书中主要讲述了三个人的一生,男一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女一号费尔明娜达萨,和胡韦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读外国小说,记他们的名字是非常头痛的,我就把这三个人分别取个代号,小狂热,小傲娇和小完美。而这三个代号,是可以概括他们的性格的。

小狂热在某个炎热的下午给小傲娇的父亲送信,在走廊里第一次见到了他的女神,他用一生追求的爱人小傲娇。和所有烂俗的爱情故事一样,小狂热疯狂的爱上了小傲娇。他通过不断的读诗,自己也能摸索着写一些情诗,成功的利用阅读二流爱情诗歌期间把自己培养成一位文艺青年。他不断的通过递送情诗的方式赢得了小傲娇的芳心。小傲娇也投桃报李的写一些文字传递给他。由于小傲娇的爸爸一心想要找个乘龙快婿,小狂热这种衣衫不整邋里邋遢的样子他才看不上,他们之间的爱情一直处于地下状态,每天到指定的地点拿信。小狂热发现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就跟小傲娇提婚,小傲娇答应了。正在这个紧急的关头,小傲娇的爸爸发现了。可恨的老头棒打鸳鸯,把小傲娇带到乡下去休息了。连哭带喊的小傲娇送回了乡下,在那里和自己的表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小傲娇也一直和小狂热通书信。最后小傲娇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在代笔人门廊那里遇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小狂热,小狂热说了一句:这可不是女神该来的地方,小傲娇觉得小狂热好像不了解她,于是在一瞬间就跟小狂热决裂了,“对不起,你是个好人,忘了我吧”。

书中有很多处把小傲娇比成一头骄傲的小母鹿。其实我也提了很多问题,为什么她突然的给小狂热发好人卡。作为父亲眼中的希望,小傲娇是要嫁一个高富帅的,她的行动处处受到限制。现在好不容易爸爸给了她自由,而小狂热却说不该来,所以她骄傲的离开了他。她觉得小狂热可能只是一个影子的存在,而不是她心中想要的那种灵魂伴侣。于是她在后来遇到了小完美,小狂热便只好放浪形骸,通过和无数不同的女人性交来忘记小傲娇。

面对小傲娇坚决的拒绝,小狂热不断的写信过去,要求有话好好说,但全部都石沉大海了。最后,小狂热的母亲让他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在离开的头天晚上,小狂热站在女神的窗前,演奏了一曲小提琴。这个片段是我觉得全书中最美,最伤心的篇章。

爱情的第二种形态。

与小狂热的爱不同,小完美带给小傲娇的爱是完美的。他起初追她并不是因为爱他,而是觉得追求她是一种挑战。他有钱,有地位,在社会上受到尊重,甚至对小傲娇无微不至的呵护。新婚初夜,他为了消除她的恐惧,而慢慢引导她。他简直就是完美无瑕的。他会满足小傲娇所有的物质需求。他爱她,爱的那么卑微,他在影响小傲娇的同时,也在努力让小傲娇忍耐婚姻,把她变得更像他那个阶层的人。在处理古今中外的千古难题:婆媳关系时,他特别谨慎。在妻子和母亲发生冲突时,他几乎不发言。其实这就像多数婚姻一样,稳定,踏实,但缺乏激情。日子如同流水一样,流了五十多年,他们虽然争吵不断,但没有离婚。他们的婚姻的基础不是爱情,是类似爱情的东西,是责任,是忍耐。

爱不是对等的东西,在小完美最终从树枝上摔下来的弥留之际,他用目光搜寻她的踪迹,最终说了一句:天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在小完美死后,小傲娇不断的毁灭小完美存在的痕迹,烧毁曾经的衣服,将书搬到另外的地方去。她觉得如果他还活着,肯定是同意她那么做的。从始至终,她并没有负担起婚姻中带给她的责任:爱。其实,我是很不喜欢小傲娇的,但爱情却从来不是对等的。你无法要求你深爱的那个她同样深爱着你,也无法要求在你给她做很多事情之后她会同样心甘情愿的为你保留,纪念你。爱并不是交易,交易属于世俗。

同样,我也觉得她爱小狂热,不如小狂热爱她十分之一那么多。小狂热心灵属于她,但不得不利用猎艳的方式来忘记她,但又时时刻刻想着她。区别于小完美改变她,小狂热在小完美死后不断的指引她,让她走出丧夫的痛苦。

小狂热在道德上并不是完美的,他甚至是个道德上的混蛋。他分不出一点爱给其他的同床女人,因为自己的疏忽,导致了两个女性因他而死。然而小说并不是塑造一个道德君子,他们有好有坏,他们的个性给我们启迪,也让我对爱情这个抽。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4

一口气读完《霍乱时期的爱情》,我仿佛看到马尔克斯正在角落里偷笑。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完成的第一部小说。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再现了时光的无情流逝,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用我的话来说,这本书其实就是一场长达51年的三角恋。女主角费尔明娜先是爱上男主阿里萨,却嫁给一个很有钱的医生乌尔比诺。男主一直对女主角念念不忘。可他不断猎艳,有很多秘密情妇。当两人都已白发苍苍,女主的丈夫死了。男主来到女主家里,在葬礼当天晚上散场的时候,对女主表白。最终,男主和女主一起坐船出去,在船上真正相爱。为了逃避世人的眼光,船长为他们升起了一面代表霍乱的黄旗,准备这样一直旅行下去。就是这么个故事。

马老用漫长的51年的故事给我们开了一个爱情的玩笑。

当陷入老年孤独的费尔明娜终于奔向浪荡子阿里萨的怀抱时,究竟是出于同情还是爱情,还是一个人的寂寞造就而成的依赖。

年轻的时候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的爱情受到了过多外界的阻力,最终终止他们之间爱情的决定是费尔明娜自己做出的,后来决定重新开始这份爱情也是费尔明娜占有的主动权。好像爱情就是这么无理取闹,从来不墨守成规,要求天时地利人和,要坚守了几十年甚至是一辈子才终于水到渠成。老年的阿里萨虽然不再有青春,但是他一贯的诗人情怀注入了更多的阅历,他拥有的不再只是空洞的让人没有安全感的生活激情,还有平时祥和的生活智慧,所以老诗人比年轻诗人更迷人,更能征服他爱的那个女人。

而阿里萨一直以来对费尔明娜的念念不舍,究竟是出于年少时那怦然心动的喜欢还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的不愿放弃?人们都佩服于阿里萨长情的等待,却怎么看都好像是一场“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阴险猎捕计划。踩过622朵浮云,阿里萨终于吃到了梦寐以求的终极猎物。也许是我不够成熟,我无法理解也无法接受阿里萨一方面和不同的女人做爱一方面又宣称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纯洁狂恋有多么的让人动容,性关系的确不能代表一个人的坚贞与否,但我还是很怀疑男人这种不委屈自己的痴情方式。就偷情这一点来说,和阿里萨相比,乌尔比诺医生则可怜的多。马老用了全书最戏谑最不堪的语言来描写医生唯一的一次出轨。

“上衣依然扣着可以少费点事,金怀表放在背心里,鞋仍然穿着,一切都戴着,心神恐惧地做爱,心里想的是尽快走掉……他有他的规定:做爱的时间正好是日常完成一直静脉注射的时间。”

乌尔比诺医生身份地位很高,教养也极好,这与阿里萨的放荡不羁会撩妹形成鲜明的反差。我想,这也是费尔明娜为何会无法像爱阿里萨一样爱乌尔比诺的原因之一吧。也许那些疯狂的浪子更能激起女人对生活的向往。

那么,费尔明娜对乌尔比诺医生有过真正的爱吗,我想起《月亮与六便士》一句经典:她对自己的丈夫的感情实际上只是男人的爱抚和生活的安适在女人身上引起的自然反应。这也许更是婚姻与爱情的差别啊。

不同的角度看这本经典之作都会有不同的感悟。

感谢马尔克斯。

感谢爱情与生活。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5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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